关于开展首批中国最美厨师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
2015/6/23 11:23:40 本文来源:
中烹协〔2015〕22号
关于开展首批中国最美厨师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烹饪(饮食、餐饮)行业协会,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,各有关单位:
在当前餐饮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,为进一步鼓舞行业发展士气,弘扬中华饮食文化和民族传统美德,树立餐饮行业德艺双馨榜样,在全行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,全面提升餐饮从业者社会地位与形象,经研究,中国烹饪协会决定向全社会征集“中国最美厨师”事迹并表彰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1.在业务技能、传道授业、尊师爱徒、公益慈善、促进城乡餐饮事业发展等方面事迹突出,得到当地同行、媒体及公众广泛认可的行业典范。
2.秉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彰显新时期餐饮从业人员精神面貌等方面事迹突出、品德高尚的优秀厨师。
3.在行业和社会具有较大影响力,引领和促进地方特色菜系及相关产业发展的业内精英。
二、奖项设置
首届“中国最美厨师”推荐表彰共设10个“中国最美厨师”名额。
三、推荐办法
活动采取组织推荐、厨师自荐和全民推荐的方式进行。
1.餐饮行业协会、公众媒体、餐饮企业均可推荐;
2.从业厨师可本人自行推荐,也可有公众推荐,但须提供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或地方行业协会的鉴证推荐意见。
四、评选流程
1.参评候选人须在6月30日前填报《中国最美厨师推荐表》(见附件),连同相关获奖证明(含公众媒体报道视频等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个人业绩简介电子版(工作简历、先进事迹、获奖情况等,不少于500字)、候选人一寸彩色照片2张,一并报至中国烹饪协会。
2.中国烹饪协会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综合评价后产生推荐候选名单,并于中国烹饪协会官方网站公示20天。
3.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,将作为首批中国最美厨师出席中国厨师节活动,并接受隆重表彰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本次申报推荐无名额限制。
2.申报材料实事求是,真实可信,接受公众监督。
3.活动全程将有国家级媒体跟踪报道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 薛文 姚丹
电话:010-63289015、66088005
传真:010-63310251
电子邮箱:ccashuiyuanbu@163.com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6层中国烹饪协会行业发展部(100055)
附件:中国最美厨师推荐表
二○一五年六月十九日